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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2021-03-04 00:00:00

本公告乃由国际娱乐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会已获告知,本公司控股股东BrightenPathLimited(其于本公司764,223,268股股份(「股份」)(相当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5.82%)中拥有实益权益)已与ExciteOpportunityFundL.P.(「买方」)订立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之购股协议,以出售260,000,000股股份(「出售事项」),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8.99%,总代价228,800,000港元(相当于每股股份0.88港元)(「该协议」)。

出售事项完成于订立该协议后五(5)个营业日内落实。

于出售事项完成后,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i)买方将于26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8.99%)中拥有权益;及(ii)BrightenPathLimited将于504,223,268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6.83%)中拥有权益,并继续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诚如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蔡朝晖博士所告知,BrightenPathLimited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由彼间接全资拥有。

诚如执行董事HoWongMeng先生(「Ho先生」)所告知,(i)买方为根据开曼群岛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及(ii)买方之普通合伙人为ExciteInvestmentsHoldingsLimited(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之获豁免公司,由Ho先生独资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