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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

2020-05-15 00:00:00

兹提述龙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全年业绩。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二零一九年经审核全年业绩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核数师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卫」)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佈之香港审计准则完成其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之审计。该公告所载财务报表维持不变。

核数师报告节录

以下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财务报表之独立核数师报告节录:

吾等认为,除本报告中保留意见之基准一节所述事项之可能影响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贵集团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保留意见之基准

年初结余及比较资料

吾等就贵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年报载列的该财政年度综合财务报表(「过往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之核数师报告书载有不发表意见,理由是吾等无法取得有关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导致吾等就过往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作出不发表意见的事项详情,载于吾等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之核数师报告书,已载入贵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年报。

由于贵公司之账册及记录不完整,贵公司董事会未能确定若干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未知负债」)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收购日期」)的完整性及记录准确性。贵集团于收购日期确认的未知负债的零结余已计入贵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表现的釐定中,并对贵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年末资产及负债结余产生结转影响。吾等并无其他可进行的审核程序以取得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令吾等信纳(i)申请反收购时及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不确认任何未知负债金额的有效性及准确性;(ii)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所披露,于收购日期贵集团确认的未知负债的零账面值的有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及贵集团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与负债的年末结余造成的结转影响的有效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及(iii)视作上市开支之准确性,以至于综合损益表确认为开支之视作上市开支金额是否合适。概无吾等可履行之替代审核程序以让吾等信纳于收购日期及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零未知负债及视作上市开支为概无错误陈述。吾等对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年度综合财务表的意见亦为修订意见,原因为该等事项对本年度数字与同期数字的可比性的可能影响。

吾等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佈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在该等准则下,吾等之责任于报告内「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进一步阐述。吾等相信,吾等获得之审计凭证能充分及适当地为吾等之保留意见提供基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则」),吾等独立于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

有关持续经营之重大不确定因素

吾等提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其显示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贵集团招致经营净亏损约人民币128,247,000元。于同日,贵集团之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人民币182,473,000元。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所述,该等事件或状况加上附注2.1所载之其他事宜,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对贵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构成重大疑虑。吾等就此事宜并无修订意见。

全年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之刊发

本全年业绩公告刊发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cre8ir.com/longhui/)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所有资料的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年报将于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及可于上述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