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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数师变更

2021-12-17 00:00:00

本公告乃由美力时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由于本公司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德勤」)未能就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核数费用达成共识,故德勤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德勤已书面确认,除上述有关核数费用的事宜外,概无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亦确认,德勤与本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更换本公司核数师有关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德勤于过往年度提供之专业服务致以谢意。

委任新核数师

董事会根据审核委员会的建议,已决议委任罗申美会计师事务所(「罗申美」)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以填补因德勤辞任而产生的临时空缺,并将留任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四的守则条文第C.3.3条,审核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履行以下职责:

(a)主要负责就委任、续聘及辞退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

(b)批准委聘外聘核数师之酬金及条款;及

(c)处理与核数师辞职或罢免有关的任何事宜。

就德勤辞任本公司核数师及委任罗申美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而言,审核委员会:

1.讨论并处理了与德勤辞任公司核数师之原因相关的事宜,主要为于核数费方面无法达成共识;

2.向罗申美及其他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获取费用报价并与彼等讨论费用报价;及

3.对罗申美的背景及是否适用(包括其资历及行业经验)开展了审查。基于上述准备并考虑到(其中包括)罗申美的报价及其资历及行业经验,审核委员会已决议建议董事会委任罗申美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生效,以填补该临时空缺,并将留任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已同意采用审核委员会的建议,并已决议委任罗申美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以填补该临时空缺,并将留任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罗申美获委任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