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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1-05-21 00:00:00

兹提述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内容有关主要出售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出售事项」)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内容有关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使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该等公告中提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 (i)出售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进一步详情; (ii)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及(iii)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以编制及落实财务资料(包括有关营运资金充裕性之声明及有关债务之声明)以供载入通函内,通函的寄发日期已延期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