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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和解协议

2021-02-01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 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 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及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Cheer Hope作为呈请人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向本公司发出之清盘呈请(「Cheer Hope呈请」)及AI Global作为呈请人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向本公司发出之清盘呈请(「AI Global呈请」)。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使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其中包括)本公司与Cheer Hope订立一份和解协议(「Cheer Hope和解协议」),据此,其订约方同意(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1) 本公司应透过其附属公司于结清本公司向Cheer Hope发行之票息债券项下尚未偿还款项时向Cheer Hope指定之账户支付约人民币163,000,000元连同Cheer Hope就Cheer Hope呈请产生之法律费用(「Cheer Hope和解款项」); 及

(2) 于收到Cheer Hope和解款项之所有付款后,本公司及Cheer Hope应立即签立及递交同意传票以撤销Cheer Hope呈请。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其中包括)本公司与AI Global订立一份和解协议(「AI Global和解协议」),据此,其订约方同意(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1)本公司应透过其附属公司于全面及最终达成及履行(其中包括)本公司向海通国际金融产品有限公司发行之可换股债券及任何先前和解协议项下之任何及所有责任时向AI Global指定之账户支付约人民币129,780,000元(「AI Global和解款项」); 及

(2)于收到AI Global和解款项之所有付款后,本公司与AI Global应签立及递交同意传票以撤销AI Global呈请。

本公司将适时另行作出公告,知会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Cheer Hope呈请及AI Global呈请的任何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