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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有关清盘呈请之最新资料

2020-08-12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智慧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13.1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及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日之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使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就呈请而言,本公司与呈请人已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向法院提交一份同意传票,押后原定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的聆讯日期(「聆讯日期」)。于本公告日期,法院已批准聆讯日期押后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

董事会将根据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该事宜的任何进一步进展(如必要)。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