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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2019-04-24 00:00:00

兹提述沪港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出售和泰钢铁有限公司(「和泰」)之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须予披露交易。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赋予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集团预期将录得来自出售事项之未经审核估计亏损约3,000,000港元。董事会谨此澄清,出售事项之未经审核估计亏损乃自15,000,000港元之代价扣减固定资产之估计账面净值约16,400,000港元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约1,600,000港元所得出。

上述数字乃根据和泰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所计算,而出售事项于完成日期之实际亏损可能与该公告所披露之出售事项之估计亏损有所不同。

上述澄清并不影响该公告所载的任何其他资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所载的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