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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董事辞任及建议委任董事

2020-04-21 00:00:00

董事辞任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董事会收到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席吴德龙先生(「吴先生」)的书面辞呈。由于工作原因,吴先生已向董事会请求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席职务。辞任即时生效。

吴先生已确认,彼等与本公司或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亦无任何与彼等辞任有关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吴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所作之宝贵贡献表示衷心之感谢。

建议委任董事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陈贻平先生(「陈先生」)获提名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由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一九年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直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陈贻平先生的履历详情:

陈贻平先生,43岁,彼于审计、财务管理、公司秘书管理以及企业管治方面拥有逾十年经验。彼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得会计学(荣誉)学士学位。彼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彼为香港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天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之董事。彼现时担任四间股份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即中国三迪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10)、及中国华仁医疗有限公司(原名:中国仁济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48)、荣晖控股有限公司(原名:新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13)及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自二零一三年起担任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02)的公司秘书。彼亦自二零一二年起担任另一间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即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42))之公司秘书。于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陈先生担任富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70)(股份均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于本公告日期,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亦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或于过去三年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于本公告日期,陈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待陈先生经股东批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后,本公司将与其订立服务合约。陈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任期将自股东于股东週年大会批准日期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本公司章程,陈先生于其任期届满后须轮席退任并可膺选连任。

陈先生的薪酬将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于股东週年大会获股东授权后并考虑(其中包括)其职权范围、其于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关注,或任何有关委任陈先生的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

本公司认为陈先生已满足上市规则第3.13条规定中载列的独立性要求。

于吴先生辞任后,陈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获股东周年大会批准生效前,董事会成员之组成将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条规定的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之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之组成将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的最低人数和至少有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规定,董事会成员之组成亦将不符合上市规则第19A.18条规定的至少须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常驻香港之规定。

董事会将采取措施,以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遵守上述上市规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