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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有关追认过往关连交易及主要交易的进展

2019-06-24 00:00:00

兹提述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母公司签署的母集团借款追认协议,及本公司与北青鼎力签署的北青鼎力借款追认协议,据此,董事会已批准及追认母集团借款和北青鼎力借款并达成相关还款安排。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界定词汇于该公告中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之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上述事宜之下列进一步发展。

按照母集团借款追认协议,母集团应当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向本集团清偿全部未偿还母集团借款本金人民币113,200,000.00元及应计利息(按照固定年利率4.75%计算)人民币2,780,676.39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母集团已归还上述全部母集团借款本金及应计利息,母集团借款追认协议已获全面履行。因此,母公司提供的有关物业五年经营权质押作为还款担保也相应解除。

按照北青鼎力借款追认协议,北青鼎力应当在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之前向本集团清偿全部未偿还北青鼎力借款本金人民币65,000,000.00元及应计利息(按照固定年利率4.75%计算)人民币4,168,125.00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北青鼎力已归还上述全部北青鼎力借款本金及应计利息,北青鼎力借款追认协议已获全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