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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建议变更核数师;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24-05-10 00:00:00

公告建议变更核数师;及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建议变更核数师 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仅此宣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考虑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有一定限制,本公司拟变更核数师。 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日,董事会建议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为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核数师,为本公司提供二零二四年度审计服务,服务期限自本公司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日起,直至本公司二零二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止。董事会亦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获授权厘定信永中和之服务酬金。上述建议变更核数师事宜(包括建议聘用信永中和并授权审计委员会厘定其酬金)将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生效。 自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大信将退任本公司核数师。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确认,本公司与大信之间并无意见分岐或未解决事宜。大信已向本公司确认,–1–其并无任何有关上述建议变更核数师事宜需敦请股东垂注。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建议变更核数师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借此机会对大信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之专业服务表示衷心感谢。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亦宣布,为落实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最新监管要求(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对《北青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将待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后生效。 一般资料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上述建议变更核数师和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事宜。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变更核数师和建议修订公司章程事宜之详情的通函连同召开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尽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