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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2019-07-14 00:00:00

兹提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19年2月27日之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及日期为2019年5月2日之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行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非本公告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使用的定义与上述公告和通函中的定义含义相同。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于2019年5月24日,本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现金分红人民币2.30元(税前)。2018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情况详情请见本行于2019年7月15日发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A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依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中信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本行于2019年3月4日发行了面值总额为400亿元人民币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中信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21」。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法规规定,在中信转债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现金股利使本行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中信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以上公式中:P0为初始转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根据上述约定,因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中信转债转股价格自人民币7.45元╱股调整为人民币7.22元╱股。中信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22日(除息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