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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2023-02-23 00:00:00

关于修订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公告 兹提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之公告、日期为2022年6月6日之通函(「该通函」),日期分别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2月12日及2023年2月17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行建议以供股方式发行A股及H股及相关事项。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经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最新发布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等文件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预案(修订稿)章节修订说明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修订了部分引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名称规关于配股公开发行条件的说明 二、本次发行概况调整了本次配股方案的相关表述 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最新发布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以及 本次配股的最新情况,本行对配股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条款修订说明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明确了本次配股的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 五、配售对象「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 后另行确定」改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 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另行确定。」七、发行时间「本次配股经监管部门与交易所核准后在规定期 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改为「本次配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三、《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的主要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最新发布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本行对本行本次配股符合发行条件的相关表述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章节修订说明 引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改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改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 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三、本行符合《管理办法》的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调关规定整本行符合有关规定的表述四、本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1、章节标题变更为「四、本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版)》相关规定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 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相关规定」 2、根据上述规定调整本行符合有关规定的表述-2-有关本次修订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二次修订稿)》,以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刊发的海外监管公告。 本次供股尚需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本行将根据供股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