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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及恢复买卖

2020-03-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10条及第37.47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及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之公告(「该等公告」),有关本公司收到的呈请。除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但未有界定者,具有该等公告所赋予之相同涵义。

信贷融资的详情

本公司已发行的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到期之180,000,000美元10厘息优先债券的本金额162,500,000美元(「优先债券」),未支付利息金额为2,275万美元,包含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到期应付之利息。受近期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影响,本公司仍在评估其他债务的状况。

据董事所深知,根据优先债券的信托契约的条款,该等清盘呈请并未直接触发任何违约事件。

本公司行动及债务重组计划状况之最新情况

本公司的地产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受过去几年中国政府收紧房地产政策以及近期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爆发,导致本公司存在流动性紧张的状况。本公司一直主动接洽债权人以稳定目前状况及努力达成经一致同意的重组。自二零一九年四月起,本公司与机构债权人召开了六次会议,向彼等提供有关其营运及财务状况以及未来业务计划的最新情况,并讨论重组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机构债权人已充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亦表示愿意与本公司携手进行有建设性的工作。部分债权人就本公司目前的状况,正在考虑提供新的资金支持。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本公司委任华利安诺基(中国)有限公司为其财务顾问(「财务顾问」),以协助本公司评估其财务状况以及制定和实施美元债务重组计划。紧接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日,本公司正式扩大财务顾问的授权至涵盖移民债。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本公司连同其财务顾问与机构债权人召开第六次会议,以提供(i)有关本公司所面临的财务及营运状况的最新情况,及(ii)有关本公司全部境外债务责任的初步重组框架。紧接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根据于该会议上收到的反馈,经修订的重组方案已传阅予机构债权人。

此外,本公司直接及透过其财务顾问努力联络移民债持有人,向彼等告知本公司的目前状况。本公司将考虑自债权人获得的进一步反馈,并将与有关各方合力达成经一致同意的重组。

据董事所深知,近期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爆发及未偿还债务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营运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故此,本公司认为加快经一致同意的重组将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原因为重组将(i)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资本架构;(ii)为本公司管理层扭转业务提供充分的空间;及(iii)释放境内建筑项目的价值,有利于全体债权人。然而,任何强制执行行动或其他补救行动会严重损害本公司的价值和影响债权人收回债务。

受到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爆发,重组工作受到延迟。本公司和各专业顾问将继续努力推进重组进程,争取早日就重组达成一致。

本公司最近已委聘了一所拥有丰富重组经验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处理移民债券持有人呈交的呈请及协助制定及实施重组计划。

一旦与主要债权人就任何重组计划原则上达成同意,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作出有关该重组计划的进一步公告。

恢复本公司股份买卖

应本公司之要求,本公司之股份及债务证券已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起短暂停止在联交所买卖,以待刊发本公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恢复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买卖,而债务证券则仍然维持暂停买卖。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