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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告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新股份的优先债券资本化

2019-10-16 00:00:00

兹提述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贷款资本化。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补充条款文件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根据条款文件之条款及条件(其中包括),本公司与投资者应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或前后订立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本公司及投资者订立补充条文件(「补充条款文件」),据此双方同意(i)将协议订立日期由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或前后延长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或前后;及(ii)将达成条款文件项下先决条件之最后截止日期由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此乃由于双方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协议之条款。

于本公告日期,条款文件内之先决条件概无获达成。

补充条款文件之条款乃由本公司及投资者经公平磋商后达致,及董事认为补充条款文件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条款文件内之所有重大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及具备十足效力及作用。

由于建议贷款资本化之完成须待签署协议及协议所载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故建议贷款资本化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