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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清盘诉讼之更新

2021-02-08 00:00:00

兹提述嘉年华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收到张女士之呈请。除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被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呈请人及本公司向高等法院提交了一份共同同意传讯,提议(其中包括)将张女士之呈请的聆讯延期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该申请」)。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本公司收到高等法院的命令,批准该申请。本公司将适时透过进一步公告就任何重大发展知会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