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宣佈,于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与环宇公司签订2020-2021年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合同(下称「养护工程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委托环宇公司为沪渝高速高界段K560+523-K633+721(老桩号K605+600-K678+798)提供养护工程服务。
安徽交控集团现持有本公司总已发行股份约31.63%,按照上市规则定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环宇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安徽省高路建设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环宇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之联繫人,亦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养护工程合同下进行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适用于养护工程合同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之最高百分比率按年计算超过0.1%但不超逾5%,且该等交易根据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因此毋须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