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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公告 - 超出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

2018-01-08 22:5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之过往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订立旧委托管理协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超限委托管理协议之年度上限已被超逾。

由於超限委托管理协议之实际交易额超出其年度上限,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1)条,本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之申报和公告之规定。就与旧委托管理协议下的交易相关的二零一七年实际交易总额而言,由於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计算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於5%,旧委托管理协议下的交易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惟须遵守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

超出年度上限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的过往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订立旧委托管理协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超限委托管理协议之年度上限已被超逾,详情如下:

过往公告 协议下的

中所载 交易之实际 超逾年度

之年度上限 交易金额 上限之金额

协议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旧委托管理协议一 78,000,000 77,637,000 不适用

旧委托管理协议二 10,916,400 11,030,400 114,000

旧委托管理协议三 15,000,000 14,791,400 不适用

旧委托管理协议四 7,500,000 6,563,300 不适用

旧委托管理协议五 10,500,000 10,889,400 389,400

旧委托管理协议六 10,529,900 10,739,800 209,900

旧委托管理协议七 18,000,000 18,388,400 388,400

合计 150,446,300 150,039,700 不适用

超出年度上限之理由

超限委托管理协议下的交易之实际交易额轻微超出其年度上限,主要是由於旧委托管理协议下的综合费用会待2017年年度预算确定後,以确定的预算进行结算,而最终确定的2017年年度预算比签订旧委托管理协议时估算的2017年年度预算有所增加。

上市规则之规定

由於超限委托管理协议之实际交易额超出其年度上限,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4(1)条,本公司须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之申报和公告之规定。就与旧委托管理协议下的交易相关的二零一七年实际交易总额而言,由於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计算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於5%,旧委托管理协议下的交易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惟须遵守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

董事会(包括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旧委托管理协议下的交易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本交易的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持有、经营及开发中国安徽省境内外的收费高速公路及公路。

宣广公司主要从事宣广高速公路的收费、养护及清障服务。

宁宣杭公司主要从事高等级公路建设、收费、养护、管理及广告配套服务。

安徽交控集团主要从事公路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监理、检测、设计、施工、技术谘询与服务;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运输;物流服务;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经营管理;收费、养护、路产路权保护等运营管理;广告制作、发布。

望潜公司主要从事项目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投资、管理与经营及广告业务。

安庆公司主要从事大桥建设及筹资、物资供应、三产经营及大桥经营管理服务。

溧广公司主要从事项目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投资、管理与经营及广告业务。

扬绩公司主要从事高等级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管理、收费、养护、施救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物资仓储及其它配套服务;房屋租赁;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及维修;室内外装饰及高新技术产品研发。

定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的涵义:

「二零一七实际交易总额」指人民币150,039,7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旧委托管理协议下的交易之实际交易额。

「安徽交控集团」指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原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安庆公司」指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董事会」指本公司的董事会

「本公司」指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境外上市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其境内普通股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超限委托管理协议」指旧委托管理协议二、旧委托管理协议五、旧委托管理协议六及旧委托管理协议七

「溧广公司」指安徽省溧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宁宣杭公司」指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宣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及安徽交控集团分别持有51%、10%及39%的股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为本公司的关连附属公司

「百份比率」指上市规则第14.07条项下的百份比率(盈利比率及股本比率除外)

「过往公告」指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订立旧委托管理协议

「旧委托管理协议一」指安徽交控集团与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就管理方兴大道、合淮阜段、滁马段、岳潜段、济祁砀山段、望东大桥的公路及桥梁所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详情载於过往公告

「旧委托管理协议二」指望潜公司与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就管理望东大桥北岸接线公路及桥梁所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详情载於过往公告

「旧委托管理协议三」指安庆公司与本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就管理岳武段公路及桥梁所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详情载於过往公告

「旧委托管理协议四」指安徽交控集团与宣广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就管理铜南宣、芜宣公路及桥梁所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详情载於过往公告

「旧委托管理协议五」指溧广公司与宣广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就管理溧广公路及桥梁所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详情载於过往公告

「旧委托管理协议六」指安徽交控集团与宁宣杭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就管理绩黄段公路及桥梁所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详情载於过往公告

「旧委托管理协议七」指扬绩公司与宁宣杭公司於2016年12月30日就管理宁绩段公路及桥梁所订立的委托管理协议,详情载於过往公告

「旧委托管理协议」指旧委托管理协议一、旧委托管理协议二、旧委托管理协议三、旧委托管理协议四、旧委托管理协议五、旧委托管理协议六及旧委托管理协议七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望潜公司」指安徽望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宣广公司」指宣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由本公司及宣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分别持有55.47%及44.53%的股权

「扬绩公司」指安徽省扬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指百分比

本公告原以中文编制。中英文版如有歧异,概以中文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