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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2)更换董事、监事、董事委员会成员及授权代表;(3)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之变更;及(4)留任公司秘书及更换董事会秘书

2024-06-06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995) (1)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2)更换董事、监事、董事委员会成员及授权代表; (3)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之变更;及 (4)留任公司秘书及更换董事会秘书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兹提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 五月六日之通函(「该通函」)及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该通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该通告所载之所有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已获股东以投票方式通过。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之核数师)于股东周年大会出任点票程序监票人。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和所占百份比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11768453481000告(普通决议案)(99.9999%)(0%)(0.0001%)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1–投票数目和所占百份比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2.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11768453481000告(普通决议案)(99.9999%)(0%)(0.0001%)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3.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11768453481000告(普通决议案)(99.9999%)(0%)(0.0001%)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普11768453481000通决议案()附注)(99.9999%)(0%)(0.0001%)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5.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全面预算的议11768453481001000案(普通决议案)(99.9999%)(0%)(0.0001%)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6.审议及批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6522001281001000 易的议案(普通决议案)(99.9998%)(0%)(0.0002%)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7.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本公司2024年度核数11768443481001000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普通决(99.9999%)(0%)(0.0001%)议案)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8.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配发或发行新10624818641143301841000增本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特 (99.2846%) (9.7152%) (0.0002%)别决议案) 此特别决议案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9.审议及批准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之建议修订(特1163580641132637061101别决议案)(98.8728%)(1.1270%)(0.0002%) 此特别决议案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10.审议及批准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1163580741132637061101 建议修订(特别决议案)(98.8728%)(1.1270%)(0.0002%) 此特别决议案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11.审议及批准对本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之建11768443481001000 议修订(特别决议案)(99.9999%)(0%)(0.0001%) 此特别决议案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2–投票数目和所占百份比决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2.审议及批准对本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之建11768443481001000 议修订(特别决议案)(99.9999%)(0%)(0.0001%) 此特别决议案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13.审议及批准采纳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普11768443481001000通决议案)(99.9999%)(0%)(0.0001%)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14.决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薪酬,11768443481001000 及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董事及监事服务合(99.9999%)(0%)(0.0001%) 约的条款(普通决议案) 此普通决议案已有超过50%的投票赞成,获正式通过。 15.以累积投票方式逐一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事会非独立董事(普通决议案)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选举汪小文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116375254998.8874%事会执行董事; (2)选举余泳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116325752298.8453%会执行董事; (3)选举陈季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1163257522988453%事会执行董事; (4)选举吴长明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1163257522988453%事会执行董事; (5)选举杨旭东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113607526596.5356%事会非执行董事; (6)选举杜渐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113398352496.3579%会非执行董事。 上述普通决议案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获正式通过。 –3–16.以累积投票方式逐一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事会独立董事(普通决议案)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选举章剑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116154673398.7000%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选举卢太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116680294899.1466%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3)选举赵建莉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届董116680294899.1466%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普通决议案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获正式通过。 17.以累积投票方式逐一选举本公司第十届监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普通决议案)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选举郭晓泽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117633974899.9570%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姜越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115406648098.0644%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普通决议案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获正式通过。 附注: I.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提议派发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601元(含税)予本公司所有股东之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股息派发的方法,本公司董事会谨作出以下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第 211条,本公司H股股东的股息派发按人民币计价,以港币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股息人民币币值股息折算价=股息宣布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平均收市价 就本次股息派发而言,本公司股息宣布日为2024年6月6日,于股息宣布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的平均收市价为1.00港币兑人民币0.9096元,因此本公司H股每股应得末期股息为0.6607港元(含税)。 – 4 –II. 根据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凡中国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1月1日及以后年度股息时,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本公司将根据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派息总金额、代扣代缴税项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和扣税及非扣税之报告派发有关2023年度末期股息。 对于2024年6月17日列于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上的所有以非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它企业代理人或受托人,或其它组织及团体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将扣除10%的所得税后派发股息。 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无义务确定任何股东之身份。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产生的争议或损失,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建议股东如有需要,应向彼等的税务顾问咨询有关拥有或处置本公司H股所涉及的税务影响的意见。 III. 本公司将会向本公司于 2024年6月17日股东名册上的H股股东派发H股股息。按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作为H股股东收款代理人(即收款代理人),代表该股东接受有关本公司就H股所派发的股息,而收款代理人乃根据香港受托人条例登记之信托公司,本公司之H股股息之支票将由收款代理人签发并预计于2024年7月12日(即本公司H股股利派发日)或之前,以平邮寄予本公司H股股东,邮送风险概由收件人承担。 IV. 港股通投资者利润分配事宜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香港联交 所本公司H股股票(统称「港股通」),本公司已分别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深圳分公司签订《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深圳分公司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 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现金红利,并通过其登记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发放至相关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 – 5 –港股通H股股票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及《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相关规定:对 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 H股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港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H股股东一致。 V. 有关A股股利的派发方法另行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总计20人,代表股份 总 数1176845448股,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70.95%,其 中A股 940111574股,H股236733874股,分别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8% 和14.27%,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658610000股,为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就决议案表决之股份总数。 诚如本公司该通函所述,安徽交控集团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第6项议案回避表决。据本公司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安徽交控集团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合计524644220股,并已在股东周年大会对第6项决议案回避投票表决。因此,可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第6项决议案投票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133965780股。 除上文所述者外,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提呈之任何决议案投票方面并无任何限制。概无任何其他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亦无股东按上市规则规定须放弃表决权。 –6–除杜渐先生因事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股东周年大会。 更换董事、监事、董事委员会成员及授权代表更换董事 紧随董事会换届,项小龙先生、刘浩先生及方芳女士已退任本公司董事会成员,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本公司谨此向他们在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感谢。项小龙先生、刘浩先生及方芳女士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没有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退任之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汪小文先生、余泳先生、陈季平先生、吴长明先生、杨旭东先生、杜渐先 生、章剑平先生、卢太平先生及赵建莉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为期3年。汪小文先生获委任为董事长,余泳先生及陈季平先生获委任为副董事长。 第十届董事会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章剑平先生、卢太平先生及赵建莉女 士已各自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向本公司确认:(a)其与《上市规则》第3.13(1) 至 (8)条所述的各项因素有关的独立性;(b)其过去或当时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中的财务或其他权益,或与本公司的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任何关连(如有);及 (c)其于获委任之时并无其他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更换监事 紧随监事会换届,程希杰先生已退任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及主席,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本公司谨此向程希杰先生在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感谢。程希杰先生已确认与本公司监事会并没有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退任之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郭晓泽先生、姜越先生及李淮茹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为期3年。郭晓泽先生获委任为监事会主席。 –7–更换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成员 项小龙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成员及主席职务,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汪小文先生、余泳先生、陈季平先生、杨旭东先生和章剑平先生获委任 为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成员,汪小文先生获委任为该委员会的主席,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更换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方芳女士不再担任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章剑平先生、吴长明先生、杨旭东先生、卢太平先生和赵建莉女士获委 任为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章剑平先生获委任为该委员会的主席,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更换审核委员会成员 刘浩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成员及主席职务,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卢太平先生、杨旭东先生、杜渐先生、章剑平先生和赵建莉女士获委任 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卢太平先生获委任为该委员会的主席,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更换授权代表 紧随董事会换届,项小龙先生不再担任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之一,而汪小文先生已被委任为授权代表,以接替项小龙先生,均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8–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之变更 紧随董事会换届,本公司之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期已于2024年6月6日届满。董事会宣布,余泳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总经理,吴长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常务副总经理,张金林先生获留任为本公司之副总经理,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直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此外,根据本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于2024年6月6日通过聘任沈志祥先生(「沈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沈先生的简历如下: 沈志祥先生,1979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芜宣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交通运输联网运行管理中心路网管理处处长,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费管理部(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办公室)部长(主任),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收费管理部(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办公室)部长(主任),2023年7月至2024年 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收费管理部部长,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管理中心副主任。 沈先生将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从本公司获取的报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并按照本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计算、批准和发放。 – 9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就董事会所深知及所确信,沈先生 (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亦无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ii)并无于本公司或 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及 (i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沈先生确认概无其他有关其委任之事宜须本公司及股东垂注,亦无任何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 (v)条规定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 留任公司秘书及更换董事会秘书 紧随董事会换届,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及董事会秘书的任期已于2024年6月6日届满。董事会宣布,李忠成先生获留任为公司秘书,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直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而吴长明先生已退任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秘书及审核委员会秘书之职务,自 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董事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会议,同意聘任丁瑜女士(「丁女士」)为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秘书及审核委员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丁女士的简历如下: 丁瑜女士,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参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筹备工作,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秘书、副主任,2020年6月至2024年4月任本公司董秘室主任。2008年至2024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10–丁瑜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有关新一届的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之简介(于本公告日期仍正确及适用),股东及投资者可参阅该通函。 承董事会命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李忠成公司秘书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截止本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汪小文、余泳、陈季平及吴长明;非执行董事杨旭东及杜渐;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章剑平、卢太平及赵建莉。 本公告原以中文编制,中英文版如有歧异,概以中文版为准。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