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公告 - 持续关连交易:合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

2023-11-29 00:00:00

董事会宣布,于2023年11月29日,本公司与设计总院、交控工程及信息产业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订下列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合同协议书(下称「建设工程合同」):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一,本公司委托联合体为本公司滁州管理中心所辖的合宁高速路段提供智慧提升项目工程服务,包括智能感知系统、融合通信系统、智慧中台系统、智慧应用系统以及基础支撑系统的工程设计及软硬件实施等;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二,本公司委托联合体为本公司合肥管理处所辖的合宁高速路段提供智慧提升项目工程服务,包括智能感知系统、融合通信系统、智慧中台系统、智慧应用系统以及基础支撑系统的工程设计及软硬件实施等。 安徽交控集团现持有本公司总已发行股份约31.63%,按照上市规则定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设计总院及信息产业公司均为安徽交控集团之附属公司,交控工程为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设计总院、交控工程及信息产业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之联系人,亦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建设工程合同下进行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乃与相同关连人士(即联合体)进行,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3条的规定,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可被合并计算并被视为一项事务处理。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经合并计算之最高年度上限有一项或以上 的适用百分比率超逾0.1%但低于5%,且该等交易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故建设工程合同下拟进行的交易毋须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章下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