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及总经理辞任; 及 (2)聘任总经理
董事及总经理辞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近日收到杨晓光先生(「杨先生」)及陶文胜先生(「陶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退休原因,杨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因工作变动原因,陶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彼等均不再担任本公司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委员。 杨先生及陶先生已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在各方面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等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杨先生及陶先生的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杨先生及陶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杨先生及陶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兹亦提述(其中包括)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及2023年8月11日的公告以及本 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26日的通函,内容均有关(其中包括)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清洗豁免申请。根据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7,一旦向董事会传达了真正的要约,或者董事会有理由相信真正的要约即将到来,除非得到执行人员的同意,否则本公司董事不应辞职,直到股东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豁免注释 对清洗豁免进行投票。本公司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7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企业融资部之执行董事(「执行人员」)申请同意杨先生及陶先生的辞任,并且执行人员已于本公告日期依据收购守则规则7授予其同意。 董事会谨此对杨先生及陶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本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聘任总经理 董事会宣布,根据董事长提名,经本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会议,通过聘任汪小文先生(「汪先生」)接任陶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有关汪先生的简历载列如下: 汪小文先生,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安庆汽车运输总公司政治处团委副书记,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高界公路管理处财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委员、副处长,安徽高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安徽省交控集团合安公路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兼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安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党委书 记、主任兼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任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兼财务共享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汪先生将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从本公司获取的报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并按照本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计算、批准和发放。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就董事会所深知及所确信,汪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i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及(i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除于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汪先生确认概无其他有关其聘任之事宜须本公司及股东垂注,亦无任何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