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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经理之变更

2022-08-11 00:00:00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李会民先生(「李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2022年8月11日起生效。

李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在各方面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宣佈,根据本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公司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查合格,董事会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会议,同意通过聘任凌浪先生(「凌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凌先生,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先后担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人事处保卫科科长、宣教科科长,挂职安徽省高速公路试验检测科研中心主任助理;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合安公路管理处党总支委员、副处长,党总支副书记、副处长,党总支书记、处长;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安公路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本公司全椒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其间:2006年9月-2010年5月兼任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5月-2011年4月兼任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15年8月任本公司合肥管理处党总支书记、处长。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就董事会所深知及所确信,除上述披露外,凌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i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及(i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除于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凌先生确认概无其他有关其聘任之事宜须本公司及股东垂注,亦无任何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

董事会谨此对李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亦对凌先生的就任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