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辞任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近日收到谢新宇先生(「谢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谢先生申请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谢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在各方面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谢先生的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谢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谢先生将留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秘书。
谢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之日起即在公司任职,历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此对谢新宇先生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宣佈,董事会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会议,同意提名陈季平先生(「陈先生」)为本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获选之日(即选举新任董事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有关陈先生的简历载列如下:
陈季平先生,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营运管理部部长,安徽省交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0年6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其间: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6月17日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除以上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就董事会所深知及所确信,陈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i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权益或淡仓;及(iii)于过往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除于本公告所披露者外,陈先生确认概无其他有关其建议委任之事宜须本公司及股东垂注,亦无任何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待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与陈先生就其获委任为执行董事签订服务合约,有效期自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酬金方案,对于在本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釐定和支付董事酬金。其从本公司获取的报酬将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并按照本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计算、批准和发放。
载有(其中包括)提名陈先生为新任董事候选人的通函及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将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