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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持续关连交易:联网收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合作协议

2020-12-30 00:00:00

董事会宣佈,于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就省级联网收费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与安徽高速联网运营订立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

安徽交控集团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约31.63%,按照上市规则定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安徽高速联网运营为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安徽高速联网运营为安徽交控集团之联繫人(根据上市规则所定义),亦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本公司现持有附属公司宣广公司55.47%、广祠公司55.47%和宁宣杭公司51%的股权。因此,合作协议涉及的服务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合作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是与同一关连人士(即安徽高速联网运营)进行,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3条的规定,有关持续关连交易可被合併计算。

由于适用于合作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之最高百分比率按年合併计算超过0.1%但不超逾5%,且该等交易根据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因此毋须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