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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持续关连交易:签订联网服务书面协议

2020-12-3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联网协议。

联网协议将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为继续进行联网协议下的交易,董事会宣佈,于2020年12月30日,本公司已与安徽高速联网运营签订新联网服务书面协议(以下称「新联网协议」)就本公司、广祠公司、宁宣杭公司及宣广公司持有并经营的安徽省境内之收费高速公路(宁淮高速公路天长段除外)取得联网服务。

安徽交控集团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约31.63%,按照上市规则定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安徽高速联网运营为安徽交控集团之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安徽高速联网运营为安徽交控集团之联繫人(根据上市规则所定义),亦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本公司现持有附属公司广祠公司55.47%、宁宣杭公司51%和宣广公司55.47%的股权。因此,新联网协议涉及的服务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新联网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是与同一关连人士(即安徽高速联网运营)进行,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3条的规定,有关持续关连交易可被合併计算。

由于适用于新联网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之最高百分比率按年合併计算超过0.1%但不超逾5%,且该等交易根据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因此毋须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