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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持续关连交易:合作框架协议

2020-10-29 00:00:00

董事会宣佈,于2020年10月29日,本公司就机电系统优化完善工程与高路建设订立合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

安徽交控集团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约31.63%,按照上市规则定义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高路建设为安徽交控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高路建设为安徽交控集团之联繫人(根据上市规则所定义),亦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框架协议下进行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适用于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之最高百分比率按年计算超过0.1%但不超逾5%,且该等交易根据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因此毋须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公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