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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8-25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天宏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现时可得之资料,儘管于本期间来自可再生能源业务的收益增加,预期本集团于本期间将录得股东应占净亏损不少于约52百万港元,而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股东应占纯利约10百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净亏损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包括)(i)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疫情爆发,严重影响建筑行业并导致可供招标的项目数量减少,因此本集团于本期间仅获授一份地基工程及配套服务的新合约,及并无获授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合约;(ii)未有录得来自一般建筑工程项目的收益,原因是本集团手头上大部分一般建筑工程项目均处于暂停或竣工阶段;(iii)于不同土壤类型的若干地质区使用的混凝土桩柱需求减少,致使本期间未有录得销售;及(iv)于2020年4月起建筑项目已陆续复工,为了如期交付项目本集团已按进度向分包商支付费用,惟因COVID-19疫情关係客户需要额外时间核证已完成工程价值,令进度付款较预期延迟,导致毛利率录得负数。

儘管预期本期间股东应占净亏损,董事会认为其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本盈利警告公告仅基于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之资料,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阅,亦可能根据最新资料进行进一步调整。本公司正落实本期间的中期业绩,而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有关本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于2020年8月31日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