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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撤回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申请的公告

2021-10-10 00:00:00

兹提述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及二零二一年十月四日的公告(「公告」),内容有关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继本公司向上交所提交有关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的申请材料后,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及复杂度,招股说明书中的财务信息可能会在申请的审阅过程中过期失效。同时,审慎考虑最新发行上市等资本市场相关情况后,本公司决定撤回中国存托凭证于科创板上市及买卖的申请。

如往常一样,本集团业务运营状况良好,撤回申请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造成任何不利影响。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情况,如有任何有关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及上市的重大更新及发展,本公司将适时另行作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