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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通函

2020-10-23 00:00:00

兹提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2020年8月 28日有关修订持续关连交易年度上限的公告(「该公告」) 以及日期为2020年9月 17日有关延迟寄发该通函的公告(「延迟公告」)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及╱或延迟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预期将于2020年10月 23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综合产品和服务框架协议》项下生产、基建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经修订年度上限之详情及独立财务顾问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上述经修订年度上限提供意见的函件(「该通函」) 。

由于本公司落实该通函将收录的若干资料需时,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期会延迟至2020年10月 30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