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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及(II)控股股东转换可换股优先股

2021-03-16 00:00:00

(I)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已有条件地同意透过配售代理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0.35港元尽力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290,885,000股配售股份,该等承配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专业人士、机构或其他投资者。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配售购股份相当于(i)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之现有已发行股本约4.79%;及(ii)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所有配售股份而扩大后之已发行股本约4.57%。假设配售代理成功配售所有290,885,000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之总面值为14,544,250港元。请同时参阅下文「本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一节,以瞭解有关本公司可能发生的股权变动的更多资讯。

配售价0.35港元较(i)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即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股份0.415港元折让约15.66%;及(ii)紧接配售协议前连续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股份0.416港元折让约15.87%。

务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注意,,,配售事项之完成须待配售协议所述之先决条配售事项之完成须待配售协议所述之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告完成方告完成。。。因此因此,,,配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落实进行配售事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落实进行。。。因此因此,,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务必审慎行事。

(II)控股股东转换可转换优先股

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本公司接获家译一份转换股份通知书,以根据可换股优先股的条款及条件,将400,000,000股可换股优先股转换为400,000,000股转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