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自愿公告与北京东鼎签订债券合作协议

2021-04-07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刊发。

债券合作协议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七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北京东鼎云清财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东鼎」,一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公司)订立债券合作协议,据此,北京东鼎已同意尽力促使非本公司关连人士的债券投资者(及彼等最终实益拥有人(如适用))认购本公司的不可换股债券。

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北京东鼎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第三方,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并无关连。

订立债券合作协议之原因及裨益

董事认为,就发行不可换股债券订立债券合作协议可以较低融资成本为本公司提供额外资金,为获取潜在机遇补充本集团营运资金以进行未来战略发展。

董事认为,债券合作协议的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