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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2020-11-26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a)联合竞投位于中国重庆之地块(「竞投公告」)及(b)有关组成合营公司以开发2020G15地块(「合营公司公告」)(统称「该等公告」)。除另有定义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a)重庆怡置(如竞投公告所披露,其为联合竞投合作框架协议之对手方);及(b)四川贵达及南京新希望(如合营公司公告所披露,其为合作协议之对手方)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身份之更多资料。

有关重庆怡置之进一步资料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重庆怡置为香港置地控股之间接附属公司,而香港置地控股则为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HKLD)标准上市,并于百慕达(百慕达证券交易所:HKLBD.BH)及新加坡(新交所:H78))第二上市。

有关四川贵达及南京新希望之进一步资料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a)四川贵达为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b)南京新希望为四川新希望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以及(c)四川新希望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刘永好先生。

诚如合营公司公告所述,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四川贵达及南京新希望以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各自均为独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