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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莱集团主要及关连交易收购房产控股公司进一步延迟寄发该通函

2018-04-10 20:21:00

兹提述耀莱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表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之主要及关连交易);以及本公司所发表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之公布(「延迟寄发公布」),内容有关延迟寄发该通函(统称为「该等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专有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寄发公布所披露,本公司原先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该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收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其中载有其就收购事项向独立股东提供的意见及建议;( i i i ) 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事项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iv)根据上市规则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及(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由於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该通函所载之资料,故预期寄发该通函之日期将进一步延後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