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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借款人违约贷款协议

2022-04-01 00:00:00

本公佈乃由新耀莱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有关(其中包括)根据贷款协议授出贷款的公佈(「该公佈」)。除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贷款协议的条款,借款人须按季度支付贷款利息,并须于2022年3月4日到期日向贷款人全额偿还贷款以及根据贷款协议应付所有尚未偿还应计利息。

借款人一直在贷款协议期限内按时向贷款人支付贷款的季度利息。然而,借款人未能在到期日偿还本金额为58,000,000港元及应计利息,并至本公佈日期为止仍未能偿还。

本公司已寻求法律建议并已向贷款人及担保人发出催告函,现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收回贷款,包括但不限于对担保人执行个人担保。本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在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佈,并将此事件的任何重大进展告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