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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佈有关收购目标公司70.4%股权的须予披露交易

2021-12-09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就有关收购目标公司70.4%股权的公佈。除非本公佈另有界定,否则本公佈所用之专有词汇具有该公佈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提供以下有关卖方最终实益拥有人身份的补充资料:

北京光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是徐涛先生,他个人持有其全部股权之约90.07%。

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卖方及其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无关连之第三方。该公佈所载之所有其他资料均维持不变,且就所有目的而言持续有效,而本公佈为该公佈之补充,并应与该公佈一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