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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向第三方授出贷款

2021-03-04 00:00:00

授出贷款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贷款人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额为58,000,000港元之贷款,年期为12个月,按年利率6.5%计息。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根据贷款协议授出贷款之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授出贷款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通知及公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