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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23-02-28 00:00:00

澄清公告

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的业绩公告(「业绩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澄清公告所用词汇与业绩公告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澄清,业绩公告的中、英文版本第49页所述,为确定出席股东週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的权利,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抵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的最后时间应为「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而非「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因手民之误以致在业绩公告中误列该日期,属无心之失。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业绩公告中所有其他披露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