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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附属委员会会员变更

2018-01-25 17:33:00

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因已达退休年龄,李劲夫先生(「李先生」)辞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薪酬委员会成员、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李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及并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之事宜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李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为本公司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做出了卓着的成绩,本公司谨此向李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亦宣布王思东先生(「王先生」)已获委任接替李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薪酬委员会成员、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王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王思东先生

56 岁

於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 中国太平集团 副董事长*

责任公司(「中国太平集 执行董事*

团」)及其附属公司所担 总经理*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 副董事长*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总经理

曾任职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总裁

历任多项职务,包括办公

室主任、股改办副主任、

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董事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中保大厦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先後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香港中国

企业协会工作

学历、专业资格及经验 中国山东大学 文学学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

*有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王先生的委任并没有指定的任期,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93条在二零一八年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中依章告退及可膺选连任。及後,彼将须每三年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97条在股东周年大会中依章轮值告退及膺选连任。王先生将可收取基本薪酬为每年人民币296,600元,该酬金由董事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作每年检讨。王先生亦可能获发经由董事会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不时在顾及他的表现及职务、本公司之业绩与盈利能力及现行市况而可能厘定之酌情花红或其他福利。另外,王先生可获本公司无偿提供一间宿舍供居住。住房的面积、位置、价值根据本集团的内部政策厘定。

除上述所披露外,王先生亦未有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其他集团成员担当其他职位,在过去三年亦未在其证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出任董事,亦未有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

於本公告日,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的定义)并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王先生并无持有需要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律第571章)第XV部作出申报之本公司股份权益。

王先生已确认概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董事会并无其他与委任王先生有关的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衷心欢迎王先生加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