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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优先票据及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半年度的未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

2019-09-09 00:00:00

本公司拟进行优先票据的国际发售。建议票据发行的完成视乎(其中包括)市况及投资者踊跃程度而定。票据的定价,包括总本金额、发售价及利率将由花旗、高盛、海通国际、滙丰及摩根士丹利(作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与巴克莱及中金公司(作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透过使用入标定价的方式釐定。

在最终落实票据条款后,花旗、高盛、海通国际、滙丰、摩根士丹利、巴克莱及中金公司与本公司将订立购买协议及其他附属文件。本公司预计建议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将用于再融资及企业用途,与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得的登记条款一致。

有关票据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申请现已原则上取得批准。票据是否获纳入新加坡交易所并不视为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或票据价值的指标。本公司并无寻求票据于香港上市。

由于在本公告日期尚未就建议票据发行订立具约束力的协议,故建议票据发行不一定会完成。投资者及本公司股东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倘购买协议获签订,本公司将就建议票据发行作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