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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 赎回2022年到期的3.875%优先票据

2022-07-13 00:00:00

本公告乃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及七日之公告(「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俱有相同涵义。

根据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的契约之条款(经不时修订或补充),订约方为本公司(前称「龙湖地产有限公司」)与花旗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本公司宣佈,所有利率为3.875%的2022年到期优先票据(「票据」)已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亦即其票据的最终到期日(「到期日」)按票据本金额另加截至到期日(但不包括该日)累计及未支付的利息全数获赎回。

全数获赎回的票据将会被注销,并会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