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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公开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1-12-10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关于在中国公开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及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未经审核财务资料。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及八日公开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认,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3.70%,十五年期票据,第三年末、第六年末、第九年末、第十二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有权回售债券。

有关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详情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及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