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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行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2019-03-13 00:00:00

兹提述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4日、2016年12月23日、2017年9月28日、2017年11月14日及2018年10月30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将于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5日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超短融」),本期超短融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按面值发行,期限为165天。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本公司发行的2019年3月26日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券本金。本期超短融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在本期超短融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超短融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本期超短融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正面。

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14章及第14A章的交易。

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认购或购买任何本公司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的要约、邀请或招揽或促使上述事宜的要约,而分发本公告亦非为邀请作出任何有关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