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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估计变更

2022-11-30 00:00:00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作出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于2021年6月7日发佈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发改价格规[2021]818号),该等文件将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折旧年限从30年延长到40年。

根据前述国家发改委政策文件,参考天然气行业境内外上市公司管网折旧年限,结合集团现有长输管道检验报告,以及结合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行、管理及维护实际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判断,拟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天然气长输管道折旧年限由30年变更为40年,残值率为5%,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均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上市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对以往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对集团合併财务报表影响为:预计减少计提折旧额约为人民币318.05万元(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折旧影响金额),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集团在2022年11-12月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预计将增加2022年年度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318.05万元,预计将增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30.44万元;最终影响数以集团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集团合併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为:2021年增加人民币1,178.96万元,2020年增加人民币1,178.96万元及2019年增加人民币1,162.34万元,分别占当年利润总额的0.38%、0.52%和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