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1-06-28 00:00:00

兹提述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5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7日及2021年5月18日之公告及日期为2021年4月1日之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本次发行」)及其最新进展。

本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02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覆意见。

公司与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