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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仅采纳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2)建议终止委任国际审计师(3)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2020-11-03 00:00:00

为进一步提高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的工作效率及质量,减少披露成本及审核开支,本公司建议改为仅采纳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披露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 31日止年度及其后会计期间的业绩,并在中国境内及香港市场进行披露。与此相关,本公司建议终止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20年度国际审计师。

此外,为配合上述统一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议,同时根据实际操作需要,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文作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