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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2022-01-10 00:00:00

提供财务资助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日,贷款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借款人订立贷款融资E协议,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金额为60,000,000港元之贷款E。

上市规则之涵义

提供贷款E构成上市规则下提供财务资助。根据上市规则,由于有关提供贷款E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提供贷款E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之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豁免遵守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