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之每月最新情况公告

2021-12-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通海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委任该等接管人接管本公司4,098,510,000股普通股股份,占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6.13%;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之每月最新情况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泛海控股国际金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2.51%,而泛海控股国际金融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卢志强先生及卢志强先生对泛海控股国际金融的股份拥有法定控制权。

每月最新情况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期,泛海控股国际金融仍正在与SpringProgressInvestmentSolutionsLimited(「委任人」)就赎回票据及支付认购协议和票据文书项下票据的累计利息的和解以及终止押记股份的接管人之委任进行积极的讨论及协商。经向该等接管人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儘管该等接管人正在采取措施出售抵押股份,但于本公告日期并无就出售抵押股份订立任何协议。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按月作出公告,直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作出要约的确实意向或作出不继续进行要约的决定为止。本公司将适时或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的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

警告:概不保证(i)泛海控股国际金融与委任人将达成任何和解;及(ii)委任该等接管人将致使控制权变动及导致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提出全面要约。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