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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威动力授出购股权

2018-04-04 21:31: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巿规则(「上巿规则」)第17.06A条作出。

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授出日期」),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七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向本公司若干董事及雇员(「承授人」)授出合共32,5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可认购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之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後方告作实。

所授出购股权之详情如下:

授出购股权行使价: 每份购股权将赋予购股权持有人权利,於行使该购股权後,以每股行使价4.332港元认购一股股份,该行使价为下列之最高者:( 1 )每股股份面值;(2)股份於授出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每股收市价4.26港元;及(3)股份於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4.332港元。

购股权之有效期: 所授出购股权将根据下列时间表归属予建议承授人,各自之行使期为自有关归属日期起至授出日期後8年止,就此目的而言,购股权将归属之日期或各有关日期於下文称为「归属日期」。

购股权之归属日期: (a) 所授出购股权总数之10%须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归属

(b) 所授出购股权总数之20%须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四日归属

(c) 所授出购股权总数之70%须於二零二零年四月四日归属

表现条件: 购股权之行使须待於购股权之有效期内达成相关要约函件所述若干表现目标後,方可作实。

该等购股权中,3,500,000份购股权已授予董事,详情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之购股权数目

周明明 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控股股东 500,000

周龙瑞 执行董事 500,000

杨云飞 执行董事 500,000

杨新新 执行董事 500,000

方建军 非执行董事 500,000

汪继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250,000

欧阳明高 独立非执行董事 250,000

李港卫 独立非执行董事 250,000

吴智杰 独立非执行董事 250,000

向董事授出购股权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 (1)条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身为董事之承授人已就批准向其授出购股权之决议案放弃表决。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承授人为本公司董事、高级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上述人士各自之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