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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利警告

2019-08-13 00:00:00

本公告乃由李氏大药厂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根据本集团目前可获得的未经审核财务资料的初步评估,预计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股东应占未经审核纯利介乎31,440,000港元至44,020,000港元,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的约125,770,000港元减少约65%至75%。未经审核纯利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旗下拥有65%权益的附属公司中国肿瘤医疗有限公司于停止针对晚期肝癌的溶瘤性免疫治疗Pexa-Vec(先前名为JX-594)的第3期PHOCUS临床试验后其无形资产减值引致其产生非经常性亏损约108,000,000港元所致。

本公司仍在将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业绩定稿。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时可获得的资料(包括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审阅或审核))作出的初步评估。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底公佈,以全面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