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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订立之有关5G共建共享之合作框架协议

2020-05-20 00:00:00

兹提述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6月6日有关(其中包括)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5G)」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之公告。

本公司近期接获母公司通知,其已经与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中国广电」)订立有关5G共建共享之合作框架协议(「5G合作框架协议」),有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合作原则

母公司现时持有全国范围内,可用于第五代移动通信(5G)的2.6GHz、4.9GHz频段无綫电频率使用许可。中国广电现时已经取得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可合法使用700MHz、4.9GHz频段无綫电频率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

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连同其各自之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各方直接或间接控股或控制的公司,我方合称「中国移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顺应产业趋势,本着「共建、共享、共赢」的共识,基于「平等自愿、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优势互补」的总体原则,开展5G共建共享,以及内容和平台合作。

合作内容

双方联合确定网络建设计划,按1:1比例共同投资建设700MHz5G无綫网络,共同所有并有权使用700MHz5G无綫网络资产。中国移动向中国广电有偿提供700MHz频段5G基站至中国广电在地市或者省中心对接点的传输承载网络,并有偿开放共享2.6GHz频段5G网络。中国移动将承担700MHz无綫网络运行维护工作,中国广电向中国移动支付网络运行维护费用。在700MHz频段5G网络具备商用条件前,中国广电有偿共享中国移动2G/4G/5G网络为其客户提供服务。中国移动为中国广电有偿提供国际业务转接服务。

双方将在保持各自品牌和运营独立的基础上,共同探索产品、运营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开展内容、平台等多方面深入合作,并开展渠道、客户服务等方面合作运营。

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自5G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合作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有意续约的,双方将就5G合作框架协议续约事宜进行协商。

本公司相信,藉订立5G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双方可发挥5G技术、频率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集约高效地实现5G网络覆盖。推动双方在内容方面合作,共同打造「网络+内容」生态,达成双方互利共赢。本公司将持续推进「5G+」计划,加快实现技术升级、网络升级、应用升级、运营升级、生态升级,推动5G融入百业、服务大众,助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双方将就5G合作框架协议中的具体方案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落实。

本公司同时吁请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