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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执行董事兼董事长委任

2019-03-21 00:00:00

兹提述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发出的公告,当中,本公司宣佈尚冰先生自2019年3月4日起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兼董事长职务。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经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及批准后,杨杰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兼董事长,自2019年3月21日生效。

杨杰先生,56岁,现为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亦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杨先生曾先后担任山西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山西省电信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研究院副院长、原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等职务。杨先生于1984年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无线电工程专业,2008年获得法国雷恩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杨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长期在基础电信企业从事运营管理工作,拥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本公司与杨杰先生并无订立特定服务年期的服务合约。杨先生将于本公司下一次股东週年大会退任并届时可膺选连任,之后杨先生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适时轮值告退及重选。经董事会建议,杨先生将收取由本公司股东批准之董事袍金每年180,000港元。服务不足一年的,该等袍金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杨先生之酬金乃由董事会参考其职务、责任和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而釐定。杨先生已自愿放弃其每年180,000港元之董事袍金。董事会深信杨先生出任本公司董事长将在现有的坚实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发展。本公司谨此欢迎杨先生加入董事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杨杰先生与本公司之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杨先生并无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有关杨杰先生的委任,并无任何其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或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股东注意。